台智库最新预测:对明年台湾经济增长持保守态度******
中新社台北12月22日电 台湾“中研院”经济所22日发布经济预测 ,对台湾2023年经济展望持保守态度,预计全年增长2.41%,且消费者物价指数(CPI)仍将高于2% 的通胀警戒线。
综合中央社、联合新闻网 、中时新闻网等台湾媒体报道 ,台“中研院”经济所预估 ,受全球经济不景气影响,明年台湾外贸与投资表现将不乐观 ,今明两年经济增长恐均无法“保3”。预计2023年全年经济增长率为2.41% 、消费者物价指数为2.15% 。
“中研院”经济所研究员周雨田表示 ,目前台货币政策主管部门未对通胀情况予以足够重视 。他说 ,房租在CPI中占 的权重颇重 ,但目前CPI中的居住类涨幅仅逾2% ,被严重低估 。而由于房租上涨会落后于房价上涨 ,因此明年上涨压力仍将持续 。
他还表示 ,目前台湾对油电及大宗物资施行的补贴政策也导致通胀率比实际偏低 。当补贴政策不再延续,市场将反映实际成本,真实的通胀率定会超过目前 的3%。他认为 ,一些机构预测明年CPI涨幅低于2%,显然过度乐观 。
此外 ,周雨田分析 ,美国明年料将继续加息 ,台湾将面临新台币贬值 、金融市场动荡等挑战 ,且当下台湾利率水平总体偏低 ,综合考量之下,台湾应继续加息。(完)
强化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发布 。《意见》提出了加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 的总体要求 ,并就强化审判职能 ,健全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提出具体措施,旨在回应中医药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的需求 ,积极推动构建中医药知识产权大保护格局。
中医药是中华民族 的瑰宝,对于防病治病、维护人民健康具有极其重要 的价值。从以往司法实践来看 ,中医药知产案件总体数量偏少 、司法解纷选择不足 ,案件类型集中 、保护覆盖不全,审理周期较长、专业能力欠缺等问题较为突出 。《意见》作为中医药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方面的专门文件,既全面覆盖了中医药知识产权各领域和环节,又立足实践需要突出了重点和难点,正 是为了发挥司法机关职能作用 ,解决以往司法层面对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不足的问题,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 。
《意见》出台后有望产生一系列综合效应:一 是审判职能得到强化。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有赖于有力的司法支撑 ,《意见》的出台有助于各级法院优化审判资源 ,让法官在审理中医药领域原始创新、智能制造关键技术 、重大科研项目相关案件时,实现“能判、愿判 、敢判” ,强化司法裁判的规则引领和价值导向作用 ,通过纠纷化解机制切实维护中医药创新主体合法权益 。
二是提高行业创新的积极性 ,发挥专利制度共享共建 的功能 。通过确立中医药知识产权 的司法导向 ,加强中医药 的专利保护 ,使中医药企业除了通过“商业秘密”保护外,多了一道“专利保护” 的选择,这无疑为部分创新型中医药企业打了一剂“强心针”。同时,随着更多 的技术被纳入专利制度框架下进行保护 ,整个中医药产业交流共进的格局将得到进一步打开 ,这有利于中医药产业的整体技术革新与进步。
三是有利于建设更高水平的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是一项系统工程,《意见》从司法层面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 ,既有利于企业之间建立尊重知识产权、有序竞争 的秩序,又能够在全社会营造珍视 、热爱和发展中医药的良好法治氛围,有利于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合力。
为更好地实现司法对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强有力保护,《意见》出台后,相关部门后续还需要做好相关配套和完善工作:首先 ,要明确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对象,平衡社会公众与中医药知识产权权利人之间的利益 。中医药领域 的典籍 是公开的,这是属于公众的财富 ,而其中哪些技术具有独创性, 是属于个人的,需要精准识别 。可以说,区分“进入公共领域 的中医药知识”和“值得通过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保护的中医药技术”是必须先行明确的要点。在准确识别二者的基础上 ,司法才能既避免错误保护公共领域知识 ,也避免错过保护值得保护的技术,厘清中医药知识产权 的权利边界 。
其次 ,要注重司法 的科学性、技术性 。强调中医药知识产权的同时 ,也需要注意到目前中医药专利领域创造性不足的事实 。对司法部门而言,必要时可以通过专家论证等形式征求专业意见,以确保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的准确性和科学性。
再次,应当完善配套制度 。中医药与其他工艺有区别,对中医药而言,国家应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完善针对祖传秘方等对象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如建立商标 、中华老字号海外抢注预警制度、健全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制度、非物质文化遗产利用制度,在现有 的中医药品种保护制度下强调行政责任以外 的民事救济途径 ,以及充分利用药品专利链接制度等 。
最后 ,解决当事人司法保护的积极性问题 。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案件数量少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当事人选择司法保护的意愿不强。主管部门可以考虑探索通过政策鼓励 的方式,鼓励企业主动开展二次开发与上市后再评价工作,进行专利布局,实现新技术、新工艺、新标准逐步产业化 ,真正让行业主体重视知识产权 ,发挥知识产权制度引导中医药市场良性运行 的价值。
(作者:邓 勇 ,系北京中医药大学岐黄法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